tag:blogger.com,1999:blog-16607461.post114534140390187714..comments2024-03-29T10:21:47.284+08:00Comments on 布丁布丁吃什麼?: [日記]回到現實Online──線上遊戲有感布丁布丁吃布丁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3614721642960940190noreply@blogger.comBlogger3125tag:blogger.com,1999:blog-16607461.post-1145551751406072062006-04-21T00:49:00.000+08:002006-04-21T00:49:00.000+08:00我已經進入倦怠期了XD從戰鬥玩到主線從主線玩到生活從生活玩到發呆OTL我已經進入倦怠期了XD<BR/>從戰鬥玩到主線<BR/>從主線玩到生活<BR/>從生活玩到發呆OTL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6607461.post-1145386552334967272006-04-19T02:55:00.000+08:002006-04-19T02:55:00.000+08:00今天達克帶我跑了一下Mabinogi(瑪奇,以下簡稱Mabi)。老實講,心裡有點感動,因為這遊戲實在...今天達克帶我跑了一下Mabinogi(瑪奇,以下簡稱Mabi)。<BR/><BR/>老實講,心裡有點感動,因為這遊戲實在是太符合我想要的世界了...<BR/><BR/>那複雜不單調的景色、氣候的轉變,我即使是坐在地上,仰望那片虛擬的天空,也能過著享受的生活。<BR/><BR/>路上來來往往的那些美麗且可愛的人物,身上穿著的衣物讓我目不轉睛,只恨視點不能固定在別人身上。坐在廣場的營火旁,雖然沒有什麼人在交談,但是大家卻因為某位不認識的玩家正在演奏的曲子,而肩並肩地坐在一起。<BR/><BR/>這種悠閒的感覺,以及那優雅的音樂,真的是很合我的胃口。<BR/><BR/>然而,我不得不承認,自己心中仍然嚮往著劍與魔法的世界。Mabi基本上也有著練功、接任務、拿道具這種遊戲內容。今晚的戰鬥我實在是很新手,一直撲街XD 不過也確實體會了Mabi在戰鬥設計以及技能學習上所花費的心思。看到達克那個小人物一劍把巨大蜘蛛打飛,這種感覺真微妙XD<BR/><BR/>說到戰鬥就不得不提到類似開房間的地城。踏入地城的瞬間,我真的被感動到了。畫面上那種地下城的牆壁與設計,緊張的音樂氣氛,不知道怪物與陷阱會從哪裡出現的刺激感,以及最重要的,這地城設計真的是可以讓人「合作過關」的好點子。組隊,不是在那邊湊個1.6倍經驗值,然後大家各自Solo各自的吧。<BR/><BR/>提到動作戰鬥的網路遊戲,我想應該還是沒有能夠超越PSO的作品吧。只是收費制度便讓人難以靠近就是...<BR/><BR/>相對的,Mabi這種基本上免費,但是在主線劇情及特別服務上才收費的方式,也是我所認同的線上遊戲經營模式──喜愛上這遊戲之後,再來買他的服務或劇情,我會相當心甘情願地掏出錢包的。<BR/><BR/><BR/>-<BR/><BR/><BR/>可是話說回來,我可能現在還不會花時間在這上面。<BR/><BR/>我有我的「遊戲」要玩,我的夥伴都還在等我組隊出戰,而我現在正在記憶那每天都會遺忘的魔法咒語,以屆時在站場上能成為有用戰力。<BR/><BR/>雖然,這個「遊戲」其實跟劍與魔法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我還是很喜歡他。<BR/><BR/>我玩遊戲不是為了打發零碎時間,也不是為了某個目標,只是想要一個,可以讓我犧牲奉獻的世界而已。<BR/><BR/>等這個遊戲玩得差不多了,我想,我會在Mabinogi的世界裡面,進行我另外一場遊戲吧。布丁布丁吃布丁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361472164296094019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16607461.post-1145374478962929162006-04-18T23:34:00.000+08:002006-04-18T23:34:00.000+08:00我想我把EQII當成在線上遊戲的領域裡是一個「神」一般的存在,主要也是因為在遊戲裡我並不用執著於升級...我想我把EQII當成在線上遊戲的領域裡是一個「神」一般的存在,主要也是因為在遊戲裡我並不用執著於升級升級升級,偶爾可以坐在自己小房間裡看著光影變化和寵物貓奇妙的肢體語言;而有時對充滿了機器人的RO仍有懷念,應該是延續當年對他(←遊戲)一見鍾情,對於"可愛畫面"的執念吧!<BR/><BR/>說到底,你到底在是在遊戲裡追求什麼呢?我剛進RO時一直渴望於"暴風雪"和"怒雷強震",所以我的巫師自從有了這2個技能後等級就不太升了;據說魔力寶貝錢很難賺,所以我賺到了3還是4萬且發現跟本只要掛著就好了時,我刪了遊戲;嚮往古代武俠風玩了劍俠奇緣,發現沒啥任務劇情可玩時就轉移了我的眼光;因號稱最美的畫面而去玩了天堂II,在照片照到膩之後我也跳到別處去了。我還玩過什麼?能給我深刻印象的不多。我所追求的什麼?不過是一個字,「爽」罷了。<BR/><BR/>碰到一個國小6的在RO跟他閒聊,他說他不會繼續玩了。為什麼呢?我問。他說他玩RO是因為想要戴上天夾(天使髮夾),他終於自己打到了,戴過了,所以他不玩了。無關乎等級,他只要天夾。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