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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圖書館的未來:從法律研究角度來看待替換的模型 / The Future of Presidential Libraries: Assessing Alternative Models from a Legal Research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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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際檔案學的一篇課堂報告。距離總統交接只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可說是臺灣歷史即將踏入下一個階段。那麼總統這段期間的私人文物與公文檔案事蹟到底該怎麼保存?國史館有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來建立總統副總統文物館,檔案管理局則有檔案法來處理公務人員交接事宜,但是在國外,保存總統文物的機構則較常以圖書館稱之。除了我國之外,我們也可以透過這篇來看看美國國家檔案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NARA)對於總統圖書館的運作模式提出的建議。

 


書目 / Bibliography

Gallina, T. J. (2010). The Future of Presidential Libraries: Assessing Alternative Models from a Legal Research Perspective. Legal Reference Services Quarterly, 29(4), 229-254. doi:10.1080/0270319X.2010.52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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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原文不能直接提供給大家下載,但我寫的亂七八糟標註倒是可以分享XD (有人會看嗎?

摘要 / Abstract

  • 總統圖書館是一種結合檔案與歷史博物館的特殊單位,可以提供訪客的機會可以取得總統在位期間數百萬的無價文件、記錄與文章。
  • 為了讓總統檔案的保存與取用越來越有效率,NARA對於現在的總統圖書館系統提出了五種替代的模型。
  • 這篇文章從法律研究社群的角度分析了這些替代方案。
  • 在討論了總統圖書館在法律上的角色,這篇文章也討論了每一種模型的成效,並對中央檔案保存處如何符合法律研究者的資訊需求作了些總結。

筆記 / Note

1. INTRODUCTION [P.2]
2. THE CURRENT PRESIDENTIAL LIBRARY SYSTEM
總統圖書館現況 [P.4]

“privately built, publicly maintained”

總統圖書館的館員是由Assistant Archivist for Presidential Libraries底下的 Office of Presidential Libraries負責管理。館員與前總統、基金會討論館藏徵集方向。

相關法律:

經費來源:

  • 基本經費:每年來自國會的撥款,主要用於總統圖書館核心營運上
  • 營運收入 (Trust fund revenue):透過管理費與販售商品收費,主要用於管理職員與策展上
  • 贊助 (Gift funds):接受個人與團體的捐款
  • 基金會(Foundation support):除了建造總統圖書館之外,私人圖書館基金會也持續贊助營運經費
4. ALTERNATIVE MODELS FOR PRESIDENTIAL LIBRARIES [P.10]

基於2008年完成的總統歷史文物保存法,國會認為營運模型必須符合三項目標

  1. 降低聯邦政府經費負擔
  2. 改進總統文物典藏
  3. 提高公開取用效率

2009年,NARA徵求建議收到大量反應,最後歸納出5種候選營運模型(alternative models)

  • NARA指出三項目標之間是相互影響。例如:降低經費,就難以要求典藏與公開效率的提升
  • NARA只是陳述模型,並沒有進行評估
Model #1:[分散型]  現有圖書館
  • 現在圖書館營運模式,並調整降低來自政府的營運成本
  • 需要修法:以因應來自基金會的贊助、維持圖書館規模
Model #2:[分散型] 檔案館+博物館
  • NARA負責總統博物館典藏與管理,總統基金會建立獨立博物館營運
  • 採用現行系統:檔案館+博物館
  • NARA僅負責檔案管理,博物館採其他系統營運
Model #3:[分散型] 檔案館跟博物館分開
  • 總統文物捐給NARA,總統基金會建立獨立博物館營運展示
  • 類似Model #2,但NARA必須負責總統文物典藏全責,不接收基金會贊助
Model #4:[集中型] NARA典藏不展示
  • 集中總統檔案典藏與管理,全部交給NARA
  • 強化NARA典藏總統檔案的職能,特別限定蒐集華盛頓DC的總統檔案
  • 前總統與總統基金會依然可以經營獨立博物館
Model #5:[集中型] NARA典藏與展示
  • 集中總統檔案典藏與管理,全部交給NARA與總統博物館
  • 類似Model #4,政府必須在華盛頓DC建立總統博物館(Museum of the Presidency)
  • 中央徵集總統檔案,出借檔案供其他館展覽
5. ANALYSIS OF THE ALTERNATIVE MODELS FROM A LEGAL RESEARCH PERSPECTIVE [P.13]

分散型Model #1 #2 #3不利於法律研究者 [P.16]:

  • 總統檔案散布在各地:研究者必須東奔西跑找尋檔案
  • 各總統圖書館處理標準難以統一,例如檔案卷夾的差異

集中型Model #4 #5適合法律研究者 [P.18]:

  • 研究者只要到NARA找資料就好,省時又省錢
  • NARA館員容易幫讀者找資料
  • 集中解密 (centralized declassification):NARA能更有效率地與其他單位一同處理檔案

Model #4 優於 Model #5 [P.19]:

  • #4 不建博物館,節省大量成本
  • 中央檔案館提供職員運作、管理、研究間,不必在各個圖書館建立相同功能
  • #4節省建築經費可用於促進檔案數位化
  • 主張不蓋總統博物館不只#4,Benjamin Hufbauer也認為這可以避免總統浪費人民納稅錢去為他歌功頌德
6. CONCLUSION [P.21]
  • Model #4 最適合長期保存與節省經費,並有利於法律研究社群使用檔案資源
  • NARA應該採用Model #4,來好好地解決目前的問題

心得

這一篇是非常漂亮的論證文:文章結構很有邏輯,論述很清楚,而且佐證充實。這篇筆記把佐證的部份拿掉,只留下文章結構邏輯,所以從20頁縮減到3頁筆記。

然而另一方面來看,此篇文章僅是以作者的立場陳述,搜羅相關文獻以強化論點。這篇分析角度過於注重研究與管理,忽略了實體展覽的價值。

要觀察研究社群的偏好,比較正式的方法還是要用實證研究。例如問卷、訪談、深入的成本分析等等。不過那就是另一個研究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