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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這是炫耀文

3月 08, 2006 1 Comments Edit Copy Download

話說自從買了筆電之後,為了增加筆電的使用效率,有時候我會在課堂上直接打開來使用。

因為小,基本上不會遮到後面視線,但是螢幕上的亮光,可是很顯眼地吸引了後面的同學。下課之後,就會有同學好奇地來發問:「這個筆電是不是iBOOK?」「有什麼特色?價格多少?」之類的問題。

哼哼哼,這台筆電價格41400,什麼都沒有,就只是小。

大家買東西應該都會因應自己的需求,而有不一樣的觀點吧。對我來說,筆電就是要輕、小,這樣才好攜帶。雖然沒有其他的功能(藍芽、DVD燒錄機、一堆方便的快捷鍵之類的),不過這也反映了其體積與重量,更重要的是同尺寸筆電的價格。

說到價格,現在4萬筆電已經可以買到雙核心、1G DDR2 RAM、內建藍芽、TV-OUT,喇叭多高級云云囉。不過,最重要的是,那只有14吋以上的機型,重量則是2.3公斤左右。我還是那句老話:「塞了這麼大台的筆電,那還能帶什麼行動?」

現在我在宿舍與學校各別架設了兩個工作站,特別取出了螢幕、鍵盤滑鼠來外接,讓我長時間工作的時候不需要屈就於小螢幕。特別是這個小螢幕,只要眼睛與筆電螢幕距離達到四十公分左右(大概是筆電放在桌子上,人後躺在椅子上,手肘放在桌上,大概就會到這個距離),看12 pt的字體就會很吃力。放在大腿上或是靠近打字的時候是還好,不過長時間打字會造成姿勢不良,實在是很矛盾沒錯。反正,如果我不在這兩個工作站的時候,也不會長時間工作啦。

此外,可以跟其他筆電一較長短的,應該就是高達4小時的續航力吧。除了特別設計的機種之外,一般筆電大約都在三小時左右。這台筆電並沒有特別強化續航力,卻單靠小螢幕與低效能(這算好事嗎?)而換得4小時的中高等級續航力,算是我為她自豪的一點吧。

之前因為「壓死布丁的最後一台筆電」的緣故,前幾天特別整理了包包,才發現原來自己平常就背著這麼多不會用到的東西。那個黑色的活頁筆記本,我只是背著它上下學,最近一年卻幾乎都沒用到。這台筆電第一個要取代的,應該就是這個筆記本吧。從高中陪我到大學,也算是功成身退了(敬禮)。

總而言之,這台筆電很有趣,雖然集合了一堆缺點,不過他的優點,都是最能夠滿足我需求的特色。買了她真是太好了。小外進駐之後,效能全開的樣子,真是越看越可愛。

最後一張圖,不知情的人應該還以為我在用桌機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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