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注重著作權的程式寫作習慣
不注重著作權的程式寫作習慣
我自己寫程式的時候,其實是沒有什麼著作權的概念的。
我想大部分像我差不多程度的程式寫作者(programmer),寫出來的東西所包含的「創意」,其實是很多前輩都已經做過的。例如我在自己的Blogger裡面寫了一個文章摘要的功能,這並沒什麼了不起,很多人都會做。
用更強烈的說法,我就是參考前人的作法,模仿起來之後,才寫得出這種東西。我想應該很多人都跟我有相同的經驗,程式這東西跟畫圖、音樂等創作不太一樣的地方,就在於他其實是有很多可以藉由模仿來學習的。一味的模仿別人的畫作,可能畫得再好你也只有這種程度,靈感創意無法跳脫這個框框。但是程式你模仿別人的越多、讀過越多的程式碼(code),那麼你的能力只會越來越好,越來越多的工具、方法等著你來利用。
既然前人都沒來跟我追討著作權什麼碗糕的,那麼我自己寫出來的東西,當然也是這樣擺著給大家用,合情合理嘛。你抄我的如果能做得更好,那我也樂於見到更棒的玩意兒出來,來增加一下自己的靈感嘛。
在著作權或是知識管理當中都會很在意抄襲的問題,在牽扯到錢或很多人的時候,也的確是要特別注意沒錯啦。不過看到有些人對自己程度不高的創作也在那邊嚴正聲明自己的著作財產權,例如某個歌詞翻譯被未經同意的轉載的行為,就會讓我覺得這未免太小家子氣了點。連原歌詞寫作者都還沒跟他追討著作權之前,他就先把自己拿歌詞來翻譯並公開的這個行為合理化,不免可笑了點?
有時候,著作權的問題重點還是在於自己的心態吧。有人認為自己的創作──如果是真的很有原創性、很有看頭的作品──被人不經同意亂傳,對於創作者來說是很不禮貌、沒有尊重的行為。然而,這會不會是太自恃甚高了點?自己寫的東西,真的是棒到那種不小心保存就會壞掉的程度嗎?有人肯用你的寫的東西,這對你來說應該是種肯定,而不是什麼壞事吧。電子化的作品更不像實體作品一樣,不會越用越壞,反而可以透過網路聚集起更多人的想法與靈感呢!
而且,如果你的作品真的這麼棒,那甚至不用靠廣告費就能夠打響你的名聲,你可以隨便跟一個看過那作品的人說:「那個被轉錄好多次、家喻戶曉的文章其實是我寫的」,而受到對方崇敬的眼光對待,那不是很棒嗎?
總而言之,我寫這些東西,不只僅僅是紀錄而已。更重要的是把一些想法貢獻回網際網路,希望有人看完之後可以激發他的想法,這樣我就很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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