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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目錄學942期末考考古題整理 (by 柄宏

6月 11, 2006 0 Comments Edit Copy Download

感謝柄宏同學提供分享。本答案僅供參考,如果沒發現裡面的錯誤、直接抄到考卷上而被改錯的話,可以來找我抱怨 (不過,我也應該一樣是抄到考卷上,然後被紅筆劃上大叉叉的那種人吧)。


一、明代祁氏「庚申整書略例」,推就圖書分類的方法為何?

    因:因襲四部分類法。若不守四部成規,則各類之中書籍多少不易平均,前人所分的部類有簡明易曉的功用,合乎使用,可以沿用之。

    益:可在四部的基礎上適當的增加新類目,讓性質獨特、無可入類之書入之。

    通:把叢書的子目分析出來,分別著錄於各類之下。即一書而可分載於多類之中,流通於四部之內。

    互:分類時,將內容涉及兩類或多類的書,同時分入不同類中,且註明別類之中,使其可互見。

二、清人章學誠有「別裁」,「互著」,「辨嫌名」等三種目錄理論,試申論之。

    互著:目錄部次的目的是讓書有所連貫,讓讀者即書求類,因書究學;然而若一書的性質龐雜,「理有互通」、「書有兩用」,則使用互著,使書入兩類,有助於讀者檢書之時,無所遺漏。

    別裁:別裁可輔助互著,幫助編書且考辨學術之資。當書中有別的旨意、性質獨特或是年代已久,不之入於何類者則自為一類,著於別類。

    辨嫌名:著錄之法若編次錯謬,往往是因為門類類似(即一書兩入),或一書之名誤認兩家所造成,因此分類著錄時,必須辨嫌名。為避免一書兩入則宜取書名與人名作長編,按韻編排,以為稽檢;為避免一書兩名,一人而多字號,則應加以互著,以免混淆

三、試述鄭樵通志校讎略中下述理論要點

    不類人而類書論

鄭樵主張編目應嚴格按照書的學科內容分類,書要以內容分,而不以人名分。主張「以人類於書」、不能「以書類於人」。否則,有損書目「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功能。也就是主張書名在上,註其姓名於書下的做法較好。

    見名不見書論

鄭樵認為在編目時,要通覽全書內容,不能見名不見書,或看前不看後。不可單憑書名或部分內容給書歸類。例如:「尉繚子」是兵書,但班固卻將其歸入雜家,即是見名不見書。

    泛釋無義論

書目的著錄及解題要詳略得當,鄭樵認為「泛釋無義」,書有應釋者,不應釋者。不可一慨論之。對於「隨志」於有疑晦者則釋之,給予肯定;認為「唐志」有應釋而一慨不釋,謂之簡;「崇文總目」有不應釋而一慨釋之,為之繁。主張「當釋則釋,簡繁適當」。

    求書遣使校書久任論

鄭樵也十分重視圖書整理、校讎、及編目人才的培育問題。主張應由專業人員擔任這項工作,認為校書編目人員應有長時間的專業實踐訓練。要「久能任」,以累積知識和技術,編目分工要視人員專長而定,以利分編工作。

四、解釋

    「類書猶持軍也,若有條理,雖多而治,若無條理,雖寡而紛,類例不患其多也,患處多之無術也。」

鄭樵以為,部次圖書,必使有倫有脊,詳分類目,類目既能分明,學術自益章顯,故鄭樵以總持軍旅,部次行伍,各有專轄,以喻條理圖書。

「欲人既類求書,因書究學,至理有互通,書有兩用者,未嘗不兼收並載」

一書之中,若其性質龐雜,書中內容包含兩種類目,互相融通,使「書有兩用者」,應當運用「互著」之法,使書入兩類,俾使讀者無所缺漏。

「圖至約也,書至博也,既圖而求書易,既書而求難,古之學者,為學有要,置圖於左,置書於右,所象於圖,所理於書,故人亦易為學,學亦易為功」

圖與書各有不同的作用,應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圖譜簡明扼要,勝書千章萬卷,其形象具體,易于理解。圖譜的目的,在于洞察古今,圖表為一書之本、一書之要,猶衣裳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源,故能綱舉目張。